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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没戒烟要孩子

夫妻双方未离婚,女方向男方要孩子的医疗费,该如何处理?

这种情况下是完全可以问他要呀;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必须共同承担小孩的抚养义务;即使离婚后也必须承担各百分之50的责任,一直到小孩有独立能力为止;如果他不肯,就可以让律师去找他谈一谈;希望能帮到你。

女方提出离婚要孩子并要求男方出抚养费能行吗

离婚女方要孩子这要看男方愿意给不,如果不愿意给就要通过法院真搞要求抚养权才行,婚姻法如果双方都想要,法院会考虑孩子大小和双方经济能力,成孩子成攻的环境更好来向啊一方更有利。当然不管哪一样要到了孩子抚养权,另一方都有出抚养费的义务,除非抚养一方主动不要,要不都一样得付抚养费才行。

离婚的话女方到底要不要孩子?

看他是个什么态度 以后改了毛病 建议别离婚 对孩子是最大的伤害 你要与不要已经伤害他了 凡是劲量想办法解决 离婚也不是唯一的出路 我也是过来人 以后慢慢日子就好了 (重要的是两个人是不是还有感情)

女方起诉离婚,要孩子,男方也想要孩子判给谁的几率大

3岁以下的孩子,一般法院会判给母亲抚养,除非母亲没有能力或不具备抚养条件,10岁以下的孩子通常也是和女方一起生活比较有利于孩子,在女方经济条件不是很差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决归女方抚养。

如果孩子10岁以上,一般都是尊重孩子的选择,孩子愿意和谁生活就会判给谁。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的规定,以2周岁为哺乳期界限。

2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请求。

若父方举证证明或法院查明有下列情形,应由父亲直接抚养,体现以子女方的利益为重的立法思想: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母亲仅患有一般性疾病,经治疗可以痊愈,则不在此限。如父母双方均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则应选择相对较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一方直接抚养。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虽属于违法行为,但如强迫其直接抚养,将对子女不利。如果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可以允许。

(3)在现实生活中,母亲可能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或者染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或者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或者难以妥善照顾小孩,致使子女无法随其共同生活,从维护子女利益出发,应当由父亲直接抚养。

2周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从以下3点考量:

(1)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即可据此确定子女由其直接抚养。如果父亲与母亲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条件,作为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只在父母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且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适用。

(2)子女的意见。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因其已具备一定的识别能力,尊重其意愿,更利于其健康成长。但这并非绝对,如子女的选择对其成长明显不利,则不能一味地从其选择。

(3)父母的抚养能力。抚养能力主要指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离婚后的居住条件以及是否具有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实务中,对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时,一方面应该看到此为动态的而非一成不变静止的过程,法官的判断应带有一定的前瞻性;另一方面应结合个案中子女的实际情况,以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归结点。

应注意的是,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父母的意愿固然要考虑,但应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前提。由于轮流直接抚养子女不断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可能带来不利因素,实践中应严格掌握

男方有乙肝女方没有可以要孩子吗 孩子会不会也有乙肝

患有乙肝的男性,其精子中可检出乙肝病毒DNA,该病毒存于精子头部细胞浆中,精子进入卵细胞,尽管其母亲无肝炎,但这种受精卵在形成胚胎过程中,乙肝病毒也在不断增殖,使这种子代成为乙肝患者或病毒携带者,因而,这种乙肝病毒的传播方式称为父婴传播。

父婴传播与母婴传播又有所不同,有研究表明乙肝病毒感染的父亲其精子已携带有乙肝病毒DNA片段,这种DNA片段可存在于精子头部的细胞浆中,通过受精,就可以在子代细胞中继续复制,发生子代细胞感染,引起乙肝的父婴传播。此外,即使受精时无乙肝病毒感染,但只要孕期夫妇生活在一起,孕妇仍一直未脱离被丈夫乙肝病毒感染的危险。因为日常生活的密切接触、孕期的性生活等均有可能使孕妇被乙肝病毒感染,进而又可通过父-母-婴的方式感染子代,这其实是一种间接父婴传播。

当父亲表面抗原、e抗原双阳性者,其所生婴儿的感染几率可达80%以上;当父亲e抗体阳性时,其后代的感染几率为20%左右。胎儿感染乙肝病毒后,除可成为乙肝患者或带病毒者外,还可影响胎儿正常的生长发育,可引起低体重儿、先天性疾病或畸形、流产、死胎等。因此我们应对乙肝病毒的父婴传播引起足够的重视。

如果配偶健康,而HBV感染者是HbsAg阳性,或者为"小三阳"、"小二阳",HBV-DNA阴性并且无任何临床症状、肝功能正常、肝脾B超未见异常,说明HBV在体内没有复制,传染性极弱,这类HBV携带者是可以结婚的。

由于直接的父婴传播发生在生殖细胞阶段,因此阻断乙肝父婴传播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孕前干预。

一.新婚夫妇在婚前要进行乙肝检查,无论男女任何一方患有乙肝,都应进行积极治疗。待病情治愈无传染或病情稳定后方可结婚育子。而孕前母亲如能成功地将乙肝疫苗免疫至抗体出现,即HBsAb达到400单位以上时,此时就是最佳怀孕时期,可有效地保护孕妇和新生儿,从而可有效地减少感染乙肝病毒的可能性。

二.孕期中,自孕20周产检起每4周肌注乙肝免疫球蛋白200IU,可有效地中和孕妇血液中的乙肝病毒,其目的也是进一步加强了孕妇抵抗丈夫乙肝病毒感染的能力,同时减少乙肝病毒父-母-婴传播的机会。

三.父亲和(或)母亲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其所生新生儿除按规定注射乙肝疫苗外,还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及1个月分别注射高效乙肝免疫球蛋白,一次100IU,以期更好的保护新生儿。

因此,我们提醒对于夫妻双方仅父亲有乙肝病毒感染依据的病例,应加强宣教,使其对乙肝病毒的传播有更深入的了解,从而更好的配合医生运用合理的方法预防孕妇及子代免受父方乙肝病毒感染的发生。

离婚女方到底要不要孩子?

作为一个母亲来说,孩子能在母亲的身边成长是孩子的福气。有条件的话就应该把孩子带在身边,如果没条件也要在离婚后经常和孩子见面。如果是因为你的新生活会因为身边有孩子而受到影响的话,那就看你对这件事情的选择了,是孩子重要还是你的新生活重要,而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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